鉴定新闻
联系我们

微 信:15913366786(同手机)
热 线:400-607-6886(免费)
固 话:0760-28213598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银通街雍景园D区32号盛泽基因亲子鉴定(博爱四路红绿灯路口)
中山亲子鉴定是强制性的吗?盛泽亲子鉴定中心
DNA亲子鉴定常见心理问题
中山亲子鉴定是强制性的吗?
亲子鉴定应以双方自愿为原则。
亲子鉴定不仅涉及人与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变化,而且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因此,应认真对待需要亲子鉴定的案件,以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团结,防止冲突升级。双方自愿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的,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申请亲子鉴定的一方应当完成相当的证明义务。
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关系和财产利益关系,因此,在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案件中,提出一些亲子鉴定主张的一方应当积极承担自己与其主张发展相适应的证明责任。只有申请人完成了一个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足以使法官产生一种内心确信的基础上,才能够请求进行分析亲子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选择正确理解掌握申请亲子鉴定一方的证明责任,合理有效及时准确把握市场行为意义上举证信息转换的时机,是判定亲子鉴定中举证妨碍的重要基础条件。
如果没有过分强调申请一方的证明责任,必将使申请人的实体权利难以得到充分保护;如果轻视或忽略申请人一方的证明责任,则可能影响导致这些权利滥用,不利于幼儿家庭生活关系的稳定和被申请人隐私的保护。总之,亲子鉴定的随意化必将带来很多家庭结构关系的不稳定,从而进一步引发诸多特色社会主义问题。
严格控制举证责任的确定条件。
申请人拒绝做亲子鉴定,亲子关系无法确认的,应当推定不利事实成立,但应当严格把握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应当是急需抚养的非婚生子女或者与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其次,申请人已经完成了与其请求相当的举证责任;再次,被申请人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推翻亲子关系的存在;蕞后,被告拒绝做亲子鉴定。只有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才能推定不利事实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