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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哪些情况下落户口要进行亲子鉴定呢?

时间:2022-09-14 13:34 阅读:2212 来源:互联网

 每个中国公民都要在派出所落户口,还有些人居住地改变要迁移户口,这些都很正常。

        但是,有些人办理户口要出具亲子鉴定报告书,也许很多人都没听说过,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孩子父母未达法定婚龄生子、政策外生育、孩子不是在法定医疗机构出生、孩子出生证上任何一方信息有误等等,这些情况下是要求凭孩子与父母的亲子鉴定报告才能申报户口或申发(或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这些都是有相应的政策依据的。

        以这些要求的政策依据大致有:

        《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十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签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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